一、公民日常保密防諜注意事項
1.自覺學習國家安全保密常識,接受安全保密教育,提高安全防范意識。
2.日常工作生活中,不私自打探、傳播國家秘密和敏感信息,不非法獲取、持有、買賣涉密文件資料。撿拾到屬于國家秘密的文件資料或其他物品,應主動向國家安全機關、公安機關或保密行政管理部門報告。
3.網上交流不發表涉及國家秘密的言論,不涉及我軍武器裝備、軍事部署、軍事演習等敏感話題,不發布涉及國家秘密的圖片、視頻、音頻資料。
4.微信、00、釘釘交流或網絡求職中發現有要求提供黨政、軍工、科研單位涉密信息、內部敏感信息,或高價求購涉密資料,內部刊物的,應提高警惕。
5.不帶境外人員參觀或進入非開放區域、場所,不填寫境外人員發放的各種調查表,或替他們撰寫社會調查方面的文章。發現有人在軍事禁區或軍事管理區非法拍攝、測繪的,應予以制止,并報告國家安全機關、公安機關等部門。
6.參加國際學術會議或在國外刊物上發表文章,要按規定辦理審批手續。不為境外人員提供或代購內部讀物和資料。
二、典型案例
國家安全機關2020年11月披露,某企業技術人員劉某,曾在多家招聘網站投放個人簡歷,最終被境外間諜以“兼職”名義拉攏策反。境外間諜除向劉某打聽雄安新區建設情況、整體規劃情況外,還要求劉某搜集指定的核電站等多家重要電站的現場施工圖片及相關圖紙,并答應給予其6萬元報酬。就在雙方準備交易時,國家安全機關辦案人員將劉某抓捕歸案,涉案的電腦、手機等工具也同時被扣押。
沈某某是一名退役軍人,退役后以開私家車為兼職。一名受雇于境外間諜情報機構,在我國境內開展間諜情報工作的人員搭乘其私家車進行觀測時,發現沈某某具備觀測軍事目標的條件,于是將其“引薦”給境外間諜情報機構。后來,沈某某發覺對方要求拍照的地點都是敏感的軍事基地,意識到對方可能是境外間諜,于2021年5月主動向國家安全機關自首。
(摘編自金城出版社《間諜就在身邊:全民日常保密防諜須知》等)